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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辣文小说网 > > 罪佳拍档 > 第226章
    沈雨清嘴唇微张正想说话,突然一个与他同样戴着鞋套手套拎着勘察箱的人急哄哄地走了进来,“沈法医!抱歉,路上有点堵车!”

    沈雨清看了看法医助理梁玺头发微乱的样子,没多说什么,偏了偏头示意他去看尸体。

    梁玺点点头,走进卧室来到死者身边,抬起死者僵硬的手看了看,又掰过她的头仔细检查了一番,最后在死者的外阴擦拭物中发现了白色斑痕。

    一直抱胸站在一旁看着的沈雨清眉毛微挑,上前一步问梁玺:“怎么样?”

    “尸表没有任何开放性损伤,死因目前还无法完全确定,看起来像药物中毒,详细的要通过解剖才能得出。”梁玺站起身举着手上的棉签说道:“擦拭物系精斑。”

    沈雨清微微点头,“是生前发生的性行为还是死后奸尸?”

    “有生活反应,属于前者。”梁玺接着说道:“但我感觉不像是入室强奸。”

    这时站在沈雨清身后的民警再次傻了,“不是吧?这样的现场,又从死者身体里发现了精斑,这还不是强奸?”

    沈雨清并不理会大惊小怪的民警,抬了抬下巴冲梁玺道:“继续说。”

    “死者上半身衣着完好,而且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如果是强奸的话受害人会连基本的抵抗都没有?只要有抵抗就会产生一定的抵抗伤和约束伤。”梁玺拉起死者白皙的一只手解释道。

    “那有没有这种可能。”沈雨清说着,右手握拳作持刀状举到梁玺的喉部,“死者打开门以后,凶手持刀威胁她配合自己。”

    梁玺先是一愣,继而打了个响指,“这个可能性也可以排除!”

    他指向旁边的小茶几,“刚才我进来的时候就注意到这里有两个喝咖啡的杯子,只要提取了杯口的dna确认与精斑系同一个人,就能排除凶手一进门就持刀威胁死者的可能性!而且凶手是死者的熟人!”

    沈雨清对他的表现颇为满意地点点头。

    “那有没有可能是迷奸?”民警也跟着提出疑问。

    “不排除。”梁玺点了下头道:“但是我仔细检查了死者的身体,并未发现任何注射针孔,所以即使是迷奸也只能是通过下药的方式,加上那两杯咖啡,我认为最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梁玺话音刚落就有几个穿便服的人走了进来,为首的是靖安市刑警大队的大队长祁墨,他一见到沈雨清就径直向他走了过去,“初步尸检进行得怎么样了?我从辖区民警那边得到了一些信息。”

    沈雨清轻哼了一声,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死者最后的电话通话是在昨晚21点49分拨出,通话对象正是她的交往对象,辖区民警从监控上发现昨晚22点25分徐甄黎的男朋友搭乘电梯来到11楼,0点13分搭乘电梯下楼就没再返回过。”

    “根据肛温计算,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在凌晨2:30到3:00之间。”梁玺适时地报告他的尸表检验结果。

    “死因呢?”一旁的侦查员周宇问道。

    “死因目前还无法完全确定,看起来像药物中毒,详细的要把尸体拉回去解剖才能知道。”梁玺答道。

    “安眠药发挥最大的药效应该是服用后的三个小时左右,时间方面也能对上,这个徐甄黎的男朋友很可疑啊。”侦查员吴辉摸着下巴道:“要不要先把他控制起来?”

    “徐甄黎的男朋友的确嫌疑最大,你们的发现和我们刚才推断的熟人作案非常吻合。”梁玺又补充了刚才得出的咖啡杯dna与精斑的论断,走过去帮痕检员周崇小心翼翼地把两个咖啡杯装进物证袋。

    祁墨转头看了看案发中心现场,“无论凶手是不是徐甄黎的男朋友,他都是本案的关键人物,先把他控制起来。”

    第299章 番外002

    率先将尸体拉回到法医中心的沈雨清和梁玺即刻投入紧张的尸检工作。

    梁玺做准备工作的时候,沈雨清绕着解剖台走了一圈,然后问了一个让梁玺匪夷所思的问题:“你也觉得他杀吗?”

    “沈法医你觉得是自杀?”梁玺反问。

    沈雨清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直接从旁边拿过解剖器具递给梁玺,“开始吧。”

    做尸表检验的时候梁玺就发现死者的嘴角有些细微的白色泡沫,怀疑是药物中毒,于是从胃开始检验。

    打开胃腔以后,他发现里面空空的没有任何食物,有些疑惑地又剪开死者的十二指肠,发现也是异常的干净。

    按理说死者是死于凌晨3点左右,这个时间是正常进食时间的九个小时后,这种消化程度是比较不合理的,甚至更像是很长时间未进食。

    梁玺提取了死者的胃液准备拿去做药物检验,除此之外从死者的身体没有发现其他致命伤。

    “空腹的情况下安眠药的作用发挥得更甚。”沈雨清喃喃自语似的说了一句后抬头问都梁玺:“如果现在让你进行现场重建,你觉得是怎样的?”

    梁玺趁着缝合尸体的时候思考了一番,结束缝合以后转身边摘手套边说道:“我认为是熟人作案,凶手在死者的食物或者饮品里掺入药物,在死者失去抵抗能力的情况下进行强奸行为,但是没注意到药物过量,导致死者失去了最佳的抢救时机,最终死亡。”

    “按照你的推论,现场留有咖啡杯和精斑两种属于凶手的痕迹,而且凶手又是死者的熟人,你认为他会蠢到留下一个充满自己dna的现场等着我们去抓他归案?”